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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护险:民生“第六险”的破局与前行


发布时间:2026年01月28日 10:17             阅读次数:



前言

作为继五大社会保险后的“第六险”,长期护理保险(以下简称“长护险”)正从试点探索迈入全面建制的新阶段。这项聚焦失能群体的保障制度,不仅破解了“一人失能、全家失衡”的民生痛点,更成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举措。


PART1

多地密集落地,加速扩容


2026年伊始,长护险地方推进步入快车道。海南自1月1日起全省统一实施长护险制度,通过保障人群、筹资政策等“六统一”举措,实现制度规范化运行,目前已累计为150余名重度失能人员提供超6300人次服务。同期,河北、云南相继印发实施方案,柳州正式落地含42项服务的职工长护险,清远也明确将于7月启动制度实施。


从全国维度看,历经近十年试点积累,长护险已覆盖近3亿人,惠及超330万名失能群众,基金支出超千亿元。国家医保局明确“十五五”时期将推动制度从试点转向全面建制,一幅全国性长护保障网正加速织就。


PART2

扩面背后,三大难点待突破


尽管推进势头迅猛,长护险全面落地仍面临多重梗阻。资金来源单一问题突出,多数试点地区依赖医保基金划转,尚未形成独立筹资体系,可持续性承压。


护理资源供需失衡同样严峻,专业照护人员缺口大,城乡、区域间资源分布不均,制约服务质量提升。


此外,制度碎片化现象明显。各地失能评定标准、待遇支付规则不统一,不仅给群众跨区域享受待遇带来不便,也增加了监管难度,“同病不同保”问题亟待解决。


PART3

精准施策,筑牢可持续根


针对现存难题,业内专家给出明确优化路径。在筹资端,需构建多主体共担机制,合理划分个人、单位与财政责任,拓宽筹资渠道,降低对单一资金来源的依赖,增强制度抗风险能力。


制度规范层面,应建立国家统一框架,明确失能评估标准、基础保障范围等核心规则,同时赋予地方适度创新空间,实现“全国一盘棋”与区域差异化的有机结合。


服务供给上,需加快培育专业照护力量,完善职业资格认定体系,引导院校增设相关专业,破解人才瓶颈。


从试点到全面建制,长护险的推进不仅是社会保障体系的补短板行动,更在撬动护理产业升级。随着制度不断完善,这项民生保障将真正实现“弱有所扶”,为亿万家庭撑起安稳底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