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会明确指出,交通安全统筹的服务范围严格限定于发起企业的自有车辆,任何面向不特定车辆、社会大众开展的统筹业务均属违规。当前市场上部分机构以 “XX 机动车统筹”“交通安全统筹” 等名义,向普通车主兜售类似保险的服务,本质上是突破业务边界的非法经营。
这类违规行为潜藏多重风险:一是偿付能力无保障,部分机构以 “低价” 为诱饵吸引客户,却未建立充足的风险准备金,一旦发生集中理赔极易出现资金链断裂;二是理赔服务无承诺,不少车主反映遭遇 “投保易、理赔难”,纠纷发生时难以通过法律途径有效维权;三是监管真空存隐患,统筹业务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,容易滋生非法集资、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。